南无 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  

讲经传法的上师应具备的条件

讲经传法的上师必须具备弥勒《庄严经》中说的十个条件:

1.具戒学;
2.具定学;
3.具慧学;
4.学识高于教学对象;
5.勤于二事(自己学修和利益众生的事业);
6.博闻经论;
7.证悟法性真理;
8.善于演说;
9.富有慈悲心;
10.诲人不倦。

其中具戒、定、慧学是指三学的修证实践经验和德性行为,不是单指三学的理论知识。

以上十条归纳起来可概括为两条,即精通佛法理论,思想品质优秀。若不具备这两条,就没有讲授佛法的资格。

——多识仁波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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